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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景宁之前还在奇怪朱胖子的办事效率怎么那么高,当天的案子,基本不带隔夜的。也亏得在这个人道不兴,鬼怪撑腰可以肆意妄为的聊斋世界,不然朱胖子早就不知道怎么死了。
将该放的人全放了,判错案给赔偿的全赔偿了,反正钱由朱胖子家出,卓景宁一点也不心疼。
当然,他赔偿的数额也不大,穷苦人家会在意,一般人家不会在意的数额。
抓错人了,事后给赔偿,这种事情别说是在文成县,便是整个清廷境内,都是头一遭,文成县百姓懵逼之余,对卓景宁越发的歌颂了。
为刺史时,恶名一方。
为县令时,美名一方。
这让卓景宁忍不住生出几分感慨,不过他没有说出来,更没有写出来,不然要出事的。
卓景宁本身就是县令,他掌握文成县的权利,半点阻碍也没有。这本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,至少在新任巡抚到来前,在文成县他是大权在握的。
三日后,天色昏沉,点着灯,卓景宁在书房中看书。
忽然有下人急匆匆走来,敲了敲门,“大人,田师爷说,有要事相禀。”
“让他进来吧。”
卓景宁说了句,就放下书,他有点奇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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